从Uber创始人“悲情辞职”谈谈股权和控制权的关系

2018-08-28 14:34

创业维艰,每一个创始人都会竭尽所能来发展壮大企业,其中也包括借助外力——融资。但是,创始人不得不承认的是,在企业进行融资时就意味着控制权的逐渐转让,当创始人的股权稀释到一定程度时 ,若无其他协议的特别规定,根据“同股同权”原则,创始人的控制权就会受到威胁。
所以,创始人在创业时,必须要知道并学会使用紧握控制权的常用方法!

那些年,丢失公司控制权的创始人……

Uber创始人卡兰尼克:据纽约时报,Uber创始人卡兰尼克辞去CEO职务。按照段子的说法:没有CTO,没有COO,没有CFO。现在,连CEO及创始人卡兰尼克(Travis Kalanick)也辞职了。“Uber达到了有史以来最接近无人驾驶的境界。
 
万科王石:2017年6月,王石退位,郁亮接任董事长,股权之争各方利益持续博弈。王石不是因为傲慢出局,是因为失去了控制权。
 
汽车之家CEO秦致:2016年6月26日上午,汽车之家CEO秦致给公司内部员工的邮件流出,邮件显示,在平安入股汽车之家并成为第一大股东之后,汽车之家原有管理层将被平安清洗,秦致的CEO职位和钟奕祺的CFO职位已被替换。
 
创始人于刚:随着创始人于刚的离去,1号店这个曾经靠沃尔玛大树而快速成长随后又掉队的电商已经掉入了亏损的深源,刚刚被京东并购。
 
去哪儿网庄辰超:去哪儿网被携程收购,创始人庄辰超出走,去哪儿网从一个下金蛋的母鸡,变成了一个连续亏损的包袱。携程现在也掉入了亏损的深源。
 
世纪佳缘龚海燕:2012年,失去控股权的龚海燕宣布辞去世纪佳缘CEO的职位,此举被媒体解读为资本逼宫。


控制权释义
 
控制权,一般是相对于所有权而言的,是指对某项资源的支配权,并不一定对资产有所有权。换句话说,极端情况下,有资产所有权,不一定可以控制公司,Uber创始人卡兰尼克就是例证。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不通过股权,要不就是通过协议等其他手段可以达到控制的效果。


想要实现创始人的控制地位,首先就要明白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从而掌握控制权存在的关键地方。


创始人的控制权都体现在哪些地方?

公司权力图谱
实现控制权的手段
 
根据《公司法》规定,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的差异,俗称股权生命九条线:
 
1、绝对控制权67%,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


4、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5、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6、临时会议权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7、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8、临时提案权3%,提前开小会;


9、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公司控制包括:股权控制、董事会控制、经营控制



大股东如何在创业的整体运营中能把握控制权,可分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解决:


1、股东会的控制权:可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人协议来控制。


2、董事会的控制权:可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过半数的董事席位由大股东委派等方式来控制。


3、管理层的控制权:可通过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技术总监、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人选的选聘来确定对管理层的控制权。


如大股东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有可能沦为投资机构及产业资本的玩物。


股权不一定等于控制权



国美电器黄光裕虽然身陷囹圄,但他还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得益于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独特的一票否决制度。


黄光裕家族控制着31%的股份,作为上市公司其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


因为黄光裕突然被关押,黄光裕紧急将公司交给陈晓全权负责,谁知陈晓意欲利用黄光裕被关押的便利,引入贝恩资本稀释黄光裕家族的持股比例。


因为黄光裕在公司章程中保留了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力,关键时刻黄光裕家族的一票否决了陈晓的决议,陈晓落败离开。


资本的介入,股本被稀释是必然结果,有些公司设置不同表决权的股本结构来实现公司的控制权。


比如美股的 AB股制度,所谓 AB股制度,即公司发行同股不同权的A类、B类股票,B类股票的投票权远高于A股,一般会分别对应股权比例。


此类制度一般确保权力能够掌握在公司特定人群,在股份被稀释的前提下,仍能保有大量的投票权。


阿里巴巴、百度、京东就设置了不同类型的AB股制度。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可以看成是另类的AB股制度。


阿里本准备在香港上市,但是港股“同股同权”规定,无法满足马云资本和控制权的需求,马云最终选择了允许AB股的美股。


此外,百度李彦宏夫妇持有占公司20%股份的B类股,但其投票权超过60%。


京东刘强东持有的B类股与其他人持有的A类股投票权比为20:1。IPO时,刘强东持有18.8%股份,投票权却超过50%,将公司命运和控制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公司的历次融资势必让创始人的股权不断被稀释,很难一直保持股权占比上的绝对地位。为了维持对公司的控股权,可以将其他部分股东的股权与投票权相分离,从而达到创始股东控制公司的目的。



常见的几种股权与投票权分离的方法有如下5种:


1、投票权委托(表决权代理)


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来形式。如京东再上市前,11家投资方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刘强东形式,使得持股20%的刘强东通过委托投票权掌控京东上市前过半数的投票权。


2、一致行动人协议


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


一致行动人与投票权委托的区别在于投票权委托可以是全权代理;而一致行动人指的是针对特定事项的部分代理。


3、有限合伙持股


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股权,而是把股东都放在一个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让这个有限合伙企业来持股。


创始人担任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其他股东为有限合伙人(LP),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Lp不参与企业管理,从而达到创始人控制合伙企业、进而扩至公司的目的。


4、境外架构中的"AB股计划"


如果公司使用境外架构,可以用AB股计划,及实行"同股不同权"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与B序列普通股,其中A股由机构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股由创业团队持有,两者设立不同的投票权。


5、创始人一票否决权


这是一种消极防御性策略。


当创始人的股权低于50%时,股东会层面决定会给创始人一些否定全,主要针对一些重大事项而设置,如合并、分立、解散、融资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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