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内私募机构运作模式

2017-03-21 10:00


谈到私募机构,就不得不说有限合伙制基金,一个或多个GP(管理人),多个LP(投资人)组成的一种投资主体,可投资于多个早期的成长型公司。

国内的私募的运作模式可以从5个方面来说,选企业、募集、投资、管理、退出。
 
选企业: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会很早期就介入一些优质项目,因为他们知道创业者在这个时候最需要资金来支持自己的一个想法或者维持公司正常运作,和一些优秀的创业者交谈,跟踪公司的团队,企业文化等。
 
募集:美国的私募基金管理规模是中国的10倍,因为他们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养老金、保险基金、捐赠基金、大公司、金融机构的投资、富裕个人资金等。而国内私募的募集来源比较复杂,而且2014年才彻底放开,目前国内私募基金正处于野蛮生长状态中。国内相关法规规定得十分明确,合格投资人即投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才可以进行私募股权投资。
 
投资:募集阶段结束以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直接投资于早期跟踪的项目,或者可以从券商、经纪人、投资顾问等方面获得项目信息,然后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对创业者的素质、市场前景、产品技术、公司管理等方面的判断,选择认为可靠的目标企业,确定投资类型、投资规模、投资策略、投资阶段,并与被投资企业就股份分配、绩效评价、董事会席位分配等达成投资协议后再进行投资。
 
管理:一般的私募机构不愿意参与到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去,这样会耗费过多的人力物力,也会干涉到公司最初的发展,但是他们希望参与到重大决策当中。私募机构一般会指派专门的股权管理负责人入驻企业的董事会,并要求企业董事会不能过于庞大,以免私募机构无法对企业发展决策起作用。有些私募基金会在投资前与企业会签订对赌协议、反稀释条款、优先清偿条款等。
 
退出:私募股权投资都是有存续期限的,存续期满基金就会解散,投资者应得到支付。所以私募机构投资一个企业,都是希望伴随企业成长,自己能够在3~5年之内成功退出并取得较高的额外收益。因此,在投资的一开始就会考虑套现退出的问题。一般而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有四种方式: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上市、股权转让、将目标企业分拆出售、清算、老股东回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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