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全面介绍了【新加坡资本市场与新加坡交易所】
本期我们着重讲解中国企业如何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上市前需考量以下几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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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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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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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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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要求 /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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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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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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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 团队
为何选择新加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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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区域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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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外汇资金及资金流动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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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的市场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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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比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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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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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公司治理形象, 较易融资及迈向国际市场。
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分为以下四种模式
1、“S股” 方式
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发行上市 (如: 新中药业、蛇口招商港务、骏马化纤)
2、“红筹股”方式
控股中国企业的境外公司在新加坡发行上市案(如: 闽申食品、仁恒置地)
3、买壳上市
境外控股公司在新加坡买壳上市(如: 中远、南都电源)
4、境外资产上市
中资控股的境外公司以其境外资产上市(如: 中航油)
新加坡上市要求
主板上市标准:
标准之一:最近三年累计合并税前利润 >= 750万新元;每年 >=100万新元
标准之二:最近二年累计合并税前利润>=1000万新元
标准之三:市值 >= 8000万新元
在其2010年1月6日的咨询文件中,新交所提出了对过往经营业绩要求的修改建议:
所建议的新的利润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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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一个财务年度获得盈利(以最近一个完整年度的合并经审计报表所反映的税前利润为准), 并有三年的过往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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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市值至少为1.5亿新元,根据发行价格及邀股后已发行股本计算
或
所建议的新的利润标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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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一个财务年度中产生经营收入;市值至少为3亿新元,根据发行价格及邀股后已发行股本计算。
财务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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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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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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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董事、大股东及其控股的公司所欠集团所有债务均已清偿
董事和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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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适当的经验和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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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良好的性格和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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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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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保荐人须有至少2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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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3个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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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均为非执行董事,其中多数(包括主任)应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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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多数(包括主任)应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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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其中多数(包括主任)应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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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
利益冲突 / 关联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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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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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集团进行业务交易、向上市集团提供或从上市集团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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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市集团借入或向上市集团借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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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市集团租入或向上市集团租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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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集团的竞争者、供应商或客户企业中拥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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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上述情况,发行人集团应在上市之前(或在经新交所批准的上市后合理期限内)解决或消除利益冲突。
禁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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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利润标准之一和之二,发行人所持全部股份在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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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值标准之三,发行人所持全部股份在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至少50%上述股份在其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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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上市前12个月内买进 >5% 股份的股东,其股份的一定比例(按某一公式计算)在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在2010年1月6日的咨询文件中,新交所提出下列建议:
(i) 所建议的新利润标准之一,发起人在上市时所持全部股份在上市后至少6个月内不得出售;
(ii) 所建议的新利润标准之二, 发起人在上市时所持全部股份在上市后至少6个月内不得出售,至少50%原始股份(针对任何送股或拆股进行调整之后) 在其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上市前的准备工作
(一)上市的三大要素:
1、时间:平均时间6-9个月管理层应在日常工作之外,及时、充分地配合顾问的工作 合并 / 改组的时间安排。
2、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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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主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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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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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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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公司
3、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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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律师、承销商、公关公司等机构的专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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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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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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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所上市申请费
(二)集团改组
(三)尽职调查 – 商业、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
(四)成立新的董事会
(五)树立公司形象
上市文件—须随上市申请提交的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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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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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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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机构和管理层的确认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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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其主要子公司和关联方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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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资产的评估报告 (仅适用于房地产公司)。